汉寿法院
24-05-23 17:23 微博认证: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汉小法普法# 【这种虚拟字画线上交易有可能是传销!】2022年5月,文某某经他人介绍加入某会员制虚拟交易平台,并以2,000元的价格在“AA画室”购买一幅虚拟字画后,通过缴纳上架费、发展拉人进群、引诱他人加入会员对虚拟字画进行循环交易。

同年7月22日,文某某在“AA画室”购买的字画在当日交易流水(业绩)达10万元后,获得店长的资格,随后开设了“XX画室”(后更名为“XX宝阁”),文某某则取得该画室平台后台运营资格。

截止到2022年10月,该画室引诱30余人加入购买,层级达3层以上,文某某成为该画室的实际组织者、领导者。

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文某某以推销虚拟商品为名,组织参加者购买虚拟商品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文某某系组织者、领导者,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综合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丹寨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文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元依法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王洋、吴华珊) http://t.cn/A6HoPU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