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4-05-23 17:55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依托辖区盐边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20时30分许,在对进站的川DG***1号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未向民警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随后驾驶员赵某主动承认,自己一个月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会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驾驶证已被吊销。民警核查情况属实,赵某驾车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赵某表示现在十分后悔,接受依法处罚。
赵某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之规定,将受到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http://t.cn/A6HoTr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