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民出版社
24-05-24 10:29 微博认证:江苏人民出版社官方微博

#新书推荐#纠纷与秩序:徽州文书中的明朝
朱元璋在建立明朝之前,便开始在徽州等地编造鱼鳞册,洪武十四年以赋役黄册为基础,在全国施行里甲制,牢固地掌握了土地和户口,委派乡村组织征税。洪武十年代后半期起,在对地方官吏和豪民进行苛烈的整肃与压制中,逐步完备“耆宿”和“老人”制,使“长者”和“处士”等传统“父老”阶层的作用制度化,同时,还赋予他们揭发地方官吏非法行为的权力。经过元末战乱,明初人口大幅减少,人口流动也被加强控制,监视里内外出入之人也成为老人的职责。可以说明朝以确切掌握土地和户口为基础,将不安定的、竞争性的乡村社会,重编成以里为中心的固定完备的秩序。洪武二十七年,户婚、田宅等诉讼处理事宜也委派给老人,通过三十一年的《教民榜文》,明初乡村秩序构想终于得以确立。

内容摘录自《纠纷与秩序:徽州文书中的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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