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生活中的民法典#【#村委会试图伪造违约假象侵吞土地征收补偿款#】2004年,石某与某村委会签订为期24年的土地租赁合同,承包该村70亩土地种植苗木,约定租金3年1付、先租后用。此后石某数次续租,租金缴至2013年12月底,其间他先后在租用土地上投入数百万元并取得不小的收益。2013年11月,当地政府将该地块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2014年1月完成了涉案地块出让程序。2016年,该村委会以拒不缴纳租金构成违约为由将石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其解除租赁合同、返还土地,并补缴2014年至2016年的租金。石某经一审、二审、再审败诉后,于2020年5月向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经查,村委会明知不具备原告资格,却试图通过伪造石某违约的假象提起诉讼,进而侵吞本应属于石某的土地征收补偿款,严重违反民法典诚信原则。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审理后撤销原判并驳回某村委会的起诉。2021年4月,石某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补偿款。http://t.cn/A6HKBa6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