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仁问:当事人诉请确认张三无权与李四订立房屋抵押合同,李四无权与王五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应当支持?基础事实:房屋抵押、买卖合同属于越权代理。
个人观点:单纯的事实确认请求没有诉的利益,否则很容易造成重复起诉问题。类似的还有:要求确认对方违约、要求确认某个合同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等等。
http://t.cn/AiE0atUV
发布于 山西
有同仁问:当事人诉请确认张三无权与李四订立房屋抵押合同,李四无权与王五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应当支持?基础事实:房屋抵押、买卖合同属于越权代理。
个人观点:单纯的事实确认请求没有诉的利益,否则很容易造成重复起诉问题。类似的还有:要求确认对方违约、要求确认某个合同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等等。
http://t.cn/AiE0atU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