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7日上午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个信息,通知我原本一个在2024年5月16日在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开庭的行政诉讼,和一个2024年5月8日在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立上的行政诉讼,被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提起裁定要移交卫辉市人民法院。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王静院长,我并未申请异地审理,我只是申请的提级管辖,一审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如果批准不了,我就在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审理。请新乡市中院的王静院长把我的案件重新裁定到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或者一审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咱审理。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 ,请你们退回移交到贵院的,任晓红的两个行政诉讼,我这不是普通的行政诉讼,我不想牵连无辜。@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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