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户外探险还索赔?法律可不惯着你!||
往往有许多人因为追求刺激或者新鲜感,忽视安全和规范,违规或者未经审批前往危险地区进行探险式旅游,因此遭遇危险时又向同行者索赔,甚至拒绝支付救援开支,但法律早就考虑到了这种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节选)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所以这就提醒我们,在旅游或者参与各种活动中,一定要提前了解活动性质和特点,否则损害损害就可能要自己承担了。👉
此外,关于遇险后,有关机构因为进行救援活动产生的费用,同样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八十二条(节选)
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虽然上述的规定有待细化,但是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上述问题的态度,公共资源并不是可以随意挥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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