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4-05-27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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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案受害者家属诉民警网暴案判决#:被告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江西抚州乐安县曾春亮杀人案受害者家属起诉抚州市公安局民警辛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有了结果。

5月27日,受害者家属康女士告诉澎湃新闻,5月20日,她收到了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此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辛平在“睡不够的”(曾用昵称“摄影师老卡”)“抚州吃货”“抚州突发”“抚州人家”的四个微博账号置顶位置登载道歉声明,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以及律师费用。目前,他们收到了辛平的经济赔偿费用,且辛平已在其中一个微博账号作出公开道歉。“辛平表示有两个账号想不起密码,还有一个账号因违规言论早就被封号了。”康女士说,他们从法院得知,辛平不会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8月8日,江西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康女士的父母死亡,外甥重伤,凶手曾春亮潜逃。5天后,8月13日8时25分许,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发生凶案,驻村扶贫干部桂高平在村委会大院内遭逃匿的曾春亮杀害。2021年12月23日,罪犯曾春亮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被执行死刑。

案发后,康女士在微博发声,称他们认为乐安县公安局对其家属的报警处置不当,请求抚州市公安局调查乐安县公安局是否存在渎职行为,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因这一行为,她及家人遭到了网络攻击。微博网友“摄影师老卡”多次发言称他们的行为是为了“要钱”“喝带血流量”,并指他们一家“瘾君子”“老赖”“吸毒”等。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他们发现,新浪黄V认证的“摄影师老卡”是抚州市公安局民警辛平。http://t.cn/A6H0iq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