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金粉世家》。其实看前面就知道金燕西与冷清秋不会有好的结果。剧对金燕西进行了大幅修改,而看书能更直观看出金燕西的浪荡多情与游戏人间。
电视剧的编剧太仁慈了,他给我们一个深情的纨绔子弟的梦,而书则更加露骨揭示了现实。
比如“他这个地方,叫来雀巷,到落花胡同,还不算远。他也不坐什么车,带游带走,自向那里走。”
冷清秋住的就是落花胡同,开头是来雀,走到落花胡同,可见他们的兰因絮果。
比如,他回来后发现乌家二姐妹来了,就马上忘记路上被冷清秋的惊鸿一瞥有多惊艳了。书里说,“乌二小姐把手轻轻地对燕西一推,说道:“我对白小姐说去,说你喜欢交女朋友。”燕西将她两手捉住,说道:“交朋友,她也不能干涉我。”
对小怜也是“这东西,喜欢撩人,撩了人,又要跑,矫情极了,哪一天我总要收拾收拾她!”
对冷清秋不过见后即忘,根本不是剧里他对冷清秋一眼万年,随后就猛烈追求,书里说金荣牢记金燕西要找冷清秋的任务,好不容易发现了线索,金荣笑道:“七爷,你要找的那个人,给你找到了。”燕西道:“我要找谁?”金荣笑道:“七爷很挂心的一个人。”燕西道:“我挂心的是谁?我越发不明白你这话了。”金荣道:“七爷就全忘了吗?那天在海淀看到的那个人呢。”
可见金燕西已经全然忘记了,要不是金荣偶遇了冷清秋,他估计跟冷清秋就没啥故事了。
上述描写可见,他就跟《红楼梦》里的贾琏也没什么区别。
最让他下定决心要找一个非社交名媛,非权贵之女是因为这段话:
“老大的话,果然不错。若说交女朋友,自然是交际场中新式的女子好,但是要结为百年的伴侣,主持家事,又是朴实些的好。若是我把那个女孩子娶了回来,我想她的爱情,一定是纯一的,人也是很温和的,决不像交际场中的女子,不但不能干涉她的行动,她还要干涉你的行动啦。
就以姿色论,那种的自然美,比交际场中脂粉堆里跳出来的人,还要好些呢。好,就是这样办”。
金燕西这段话虽然直白残忍,却很真实。其实男性这么想,很多女性也未必不是这么想。
办了那么多离婚案件后,我觉得早一点看清婚姻的本质更多是合伙,或许是一件好事。婚姻与爱情,未必有关,但一定与“合适”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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