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法院:邻里纠纷无小事 联合调解促和谐
日前,新田县人民法院走入村民家中开展案件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4月,一场狂风骤雨将村民郑某成家中空地上的一棵大树刮倒,导致其邻居郑某金房屋受损,双方对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产生纠纷,村两委多次组织调解均未成功,郑某金遂诉至法院,要求郑某成赔偿损失,并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鉴定。
该案承办法官经分析认为,原告、被告系相邻关系,贸然启动鉴定程序既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也不利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便决定亲赴村民家中,联合当地村两委干部共同开展调解。
经现场察看,倒塌的树木系被告郑某成家中空地基上的一棵野树,原告郑某金家中损失也没有其诉状所写得那么严重。据了解,双方两家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其恩怨已影响到下一代的和谐相处。
在调解中,法官的“法言法语”以及村两委的“民言民语”双管齐下,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被告同意赔偿原告房屋损失2000元,并当场给付。原告撤回了诉讼,双方握手言和。
“远亲不如近邻”,良好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石。近年来,新田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在办理涉民生案件时,注重从实际效果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