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以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与市场价不符,承包人制定的投标文件中该部分造价亦与市场价格相差悬殊为由,否定了合同约定单价,是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的。http://t.cn/A6HOOWgc 发布于 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