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搬运,省流:#未成年人游戏退费标准##游戏退费建议监护人按错担责#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开始征求意见
重点内容为:5 未成年人消费管理要求
提炼部分内容如下(有删减,完整版见图):
※ 未成年人消费金额管理要求如下:
8岁以下,禁止付费;
8~16岁,单次付费不超过50,每月累计不超过200;
16~18岁,单次付费不超过100,每月累计不超过400。
※ 游戏退费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过错方应当根据各自过错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网络游戏服务者只需承担其对应的责任。
※ 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工作委员会针对成年人冒用未成年人名义骗取退费等恶意退费行为,可建立黑名单机制,及时与相关方共享数据。
※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未成年人消费管理的相关机制,包括流程管理机制、金额管理机制、提示管理机制、投诉与退费处置管理机制等。
※ 充值及消费等信息记录,包括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等信息;应保存不少于180 天,如另有要求,则从其要求;提供查询途径;
※ 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提供消费管理功能;
※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绕过消费限制的合理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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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形成《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6月27日前填写《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至中国互联网协会,请务必提供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以便起草人与您联系。同时,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参与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