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孟献贵 24-05-29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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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献贵民法[超话]# 【2024年民商法法律思维训练营167】 ​​​2019年3月31日,张某在参加当地举办的婚博会时,购买了参展商家甲珠宝加工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裸钻一颗,价值5000元,委托甲公司按照其选定的款式,将裸钻加工成钻石项链,定制项链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公司提供。张某支付订金1000元,后续费用待项链制作完成并交付时再结算。请问:如果在甲公司钻石项链制作完成后,张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材料和加工款项合计8000元,甲公司可否对钻石项链行使留置权?请说明理由。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