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诬陷偷拍案两女生公开发声#
看了看,不着调。
你们把人家的人生轨迹都打断了,把人家平静的生活毁了,然后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第一个声音,是个说明而非道歉……
而且这个说明,看不见对自己错误言行有一丝一毫的悔意,通篇理由和借口!
你们是普通人,那个小伙儿不是普通人?
你们怕舆论,那个小伙儿不怕舆论?
还好意思提公共资源?我之前还在纳闷,有多大点儿事儿,就能调解多次?现在看了这个说明,我明白了,怪不得不接受,是因为根本没有认过错!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们有没有悔意,是不是道歉,正常点儿的人都能看出来,就这个说明来看,我看是没有悔意的。
另外,这法院也是有意思。
我尊重法院的工作,但是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是拉偏架了!为啥?因为当事人没有悔意!根本没有道歉的意思——拉偏架拉到这种程度,这些年在各种各地判决里倒也不少见了。
如果我们的法院在面对较真的群众时依旧想和稀泥,依旧想糊弄,怕是不太行的。
至于说这俩,就这态度,换成谁都不会轻易接受道歉的。
既然不道歉,耗下去吧,挺好的。
补充:有朋友问我为什么说没有看出来悔意?为什么法院是拉偏架?
这么说吧:
1.为什么没有悔意?第一次通过媒体公开发声却没有直接道歉,这本身就是态度。因为案件需要,从头到尾不接触媒体不发声的多了去了,不稀奇。但是,在明明白白有过错,却不道歉的,不多见。有悔意就会道歉,无悔意才会找借口找理由。
2.为什么法院是拉偏架?如果有悔意,调解是有效的。而从说明来看,全文无一丝一毫的悔意,说明什么?说明调解是无效的!一直都在做无用功!这是法院该做的事情吗?!一方有错,一方无错一审被判有错,这不是拉偏架是什么?!偏的太离谱了!
什么叫扩大影响是小伙儿行为导致的?事件的起因是污蔑在先!把这个案子的事实砍了半截,归因错误,就已经是拉了一次偏架!结果二审还拖?!
时隔近一年才露面,这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如果较真,无非是个情理法:
人情角度来讲,你们污蔑别人了,大大方方道歉不是应该的吗?
道理角度来讲,一年不见人,你管这个叫有理?有什么理?这就叫无礼加不占理!
法律的角度来讲,民间自己商议不出个结果,多次调解没有结果,那你就应该给双方给个说法。按照以往的惯例,媒体露脸公开道歉是个基本操作了,这就叫说法——你们拖了一年不判,调解那么多次,虽然还在工作程序之内,但是稍微有点儿生活常识的人都能清楚的看明白你们在用拖字决、在和稀泥、在搞事情!
不愿意推翻一审判决得罪人,又怕维持原判引起舆情,就久拖不决,这么个事实清楚的案子,就愣是把小事拖成大事,任凭社会影响进一步恶劣下去,置党和国家公信力于不顾,这不就是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
不是拉偏架是啥啊?
清清楚楚的[干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