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出台10项具体措施支持邮轮产业发展】近日,《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简称《规定》)发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规定》要求,进一步促进邮轮产业发展,海关总署在调研收集相关运营企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印发《海关支持邮轮产业发展的措施》,出台了10项具体支持措施。
此次10项支持措施中,以优化及便捷邮轮物资供船为重点,涉及邮轮物资供船7项、邮轮设备零部件下船维修1项、便利邮轮及旅客入境通关1项、优化加工贸易方式境内建造邮轮通关1项。
具体措施包括:增设邮轮直供物资供船方式,并明确报关单申报方式,后续所有的简化申报手续、优化检控逻辑都基于该供船模式;简化动植物产品检疫许可和监管程序;优化进境保税货物供船检验、检疫流程;便利国产商品供船;支持国产烟草制品供船;便利酒类、化妆品供船;支持药品、医疗器械供船;支持邮轮设备、零部件下船维修;便利邮轮及旅客入境通关;优化加工贸易方式建造邮轮通关监管手续等。(全媒记者 魏鋆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