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秋季开学 伊川高中新生学费或有变化……
5月31日,伊川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召开。此次听证会是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的。听证人为伊川县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听证者另有20余名代表,分别为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
本次听证会围绕三个学费标准调整方案进行讨论,方案一: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50元;方案二: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600元;方案三: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650元。学费标准调整从2024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学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上述方案是为促进伊川县公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伊川县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成本监审等情况提出的。
根据方案解读,伊川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涉及公办普通高中3所,分别是伊川一高、实验高中和滨河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的背景,主要是伊川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目前执行的标准是1998年根据河南省教委《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96号)文件规定,每生每学期150元,截止目前已经执行了26年。
随着伊川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提高高中教学质量和改善办学条件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但高中学费收入偏低、经费保障不充分的问题异常突出。学费标准调整已经势在必行。根据成本监审情况,综合考虑当前伊川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洛阳市其他县区学费调整标准,拟定出3套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方案。
听证会上,有关部门还详细介绍了方案的定价依据和理由,对标准调整后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也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在此次调整方案的配套政策措施中,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脱贫家庭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于助学金还不足以覆盖的贫困家庭学生,学校要从学费等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2%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
参加听证的代表,立足消费者、本行业等实际情况,对学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听证,并依次对学费调整方案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意见,最终由组织者收集整理,待政府研究审批后方可执行。记者注意到,此次听证会代表的产生,是通过此前县政府网站公告后报名,通过相关程序后产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