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应用能不能别惦记着你那个破开屏广告自动跳转了!听我的,来做一个不会跳转的可互动式开屏广告!
文字版省流:我说各家应用别惦记着你那个破开屏广告自动跳转了!广告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广告是为了在有限的时间让人对品牌留下印象,产生兴趣的。不是让人觉得厌烦的。你们听我的,来做一个完全不会跳转的可互动式开屏广告。
以宠物用品为例,我们就在屏幕下面放一个大大的跳过键,告诉用户点这里跳过,用户一点马上有一只小猫或者小狗舔一下屏幕,作为广告和应用界面之间的过渡动画,然后广告会收缩到信息流的头条进行二次展示,这个头条上的广告就可以设置跳转链接了。
诶,你这个广告就很有意思了,你找点人去录制分享一下这个广告,说:“哇从来没见过这么有意思的开屏广告!”再找人说:“哇这个广告竟然点哪里都不会跳转真的良心啊~”然后在互联网上传播开来,感兴趣的人甚至会特意去留意去录制这个广告的互动,形成二次传播这就很妙了。对品牌方来说是不是既留下了印象又让客户产生兴趣增加了曝光,而且这样对于平台方还能一次性把开屏和头条两个广告进行打包销售,岂不美哉?
当然你还可以延伸出更多的互动方式,右滑、上滑、下滑。
这样做还有什么好处?他不违反规定,他的跳过按钮非常非常明显,而且他还可以反制那些跳过广告的软件!因为他们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声称的交互逻辑是帮用户快速找到跳过按钮并点击,按照此逻辑你的广告最后的动画效果是一定会出现的。如果没有出现就说明他们的逻辑其实是直接屏蔽了广告,而根据现有的判例(芒果起诉拦精灵案)这样做与他们声称的交互逻辑不符,且侵害正当商业利益是可以索赔的。
甚至我从平台与跳过软件的公开庭审上发现,跳过软件声称自己这么做能够帮助一些视障或者行动不便的人,他们找不到跳过按钮或者不方便操作。那么你的开屏广告甚至可以去主动考虑到视障人群。首先他不会跳转而且跳过按钮足够大,他们更好操作,其次如果用户手机上如果开启了视障辅助的功能,你的开屏广告就可以播放语音去帮助引导跳过,比如说:xx狗粮提供的开屏广告请点击屏幕下半部分进行跳过——用户点击——一只小狗舔了一下屏幕已打开应用主界面。这是不是又可以作为噱头再传播一次?“哇他连视障人群都考虑到了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品牌!”是不是?是不是!
我觉得用户真的不反对开屏广告,用户是反感开屏广告太容易跳转,给用户的操作体验大打折扣。通过优化开屏广告的体验绝对是三方共赢的。快点去做吧!谁先做谁就拿到了第一波流量,后面做的都是跟屁虫~
下课! http://t.cn/A6HHeQ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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