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志明律师 24-06-0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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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昨晚网络大V“风的节奏吹”艾特我,探讨的是#沛县已经把狗肉做成特产了#话题:

“风的节奏吹”:“狗都是宠物狗?当然不是的,宠物狗和肉狗(土狗)很好区分的。宠物狗是用来宠的,是经过多少代驯化的,而有些狗不具备这样的待遇,没有人驯化它们成为宠物狗,所以成了土狗、肉狗,就是可以供人吃的。”

在我看来,狗是一样的,都是可以用来吃的。不要扯什么什么深圳不深圳的,宠物狗只是宠物狗主人的宠物狗,在别人就不见得是宠物。地不分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幼,皆有吃狗肉之自由(包括不吃的自由)。

宠物只是主人的宠物,在别人就是食物。

实际上狗肉不独是沛县有,生产狗肉、吃狗肉的地方多的是,企查查上输入“狗肉”,信息是一串一串的。但就名气来说,确实是沛县狗肉名气最响,要不网上就专门为沛县狗肉弄个热搜话题了嘛。

这话题热度那是相当的高啊。不管是你气愤也好,痛恨也好,惊喜也好,意外也好,沛县狗肉就在那里,永不拉垮,永不消逝,永不惧阴阳怪气。

沛县狗肉,是身份的象征,它是国家证书的。沛县狗肉,具有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2010年3月8日,农业部公告第1351号,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对沛县狗肉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沛县狗肉咖位很高,可惜目前还不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沛县鼋汁狗肉烹制技艺是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沛县狗肉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这个需从秦末说起。据传说:刘邦手下名将樊哙,少时以屠狗为生。刘邦与他交深,常食肉不付分文,久之樊不快。为躲刘邦,樊将肉摊迁至湖东夏锬(今山东省微山县夏锬)。刘邦闻讯赶去,遇河受阻,正苦于无钱乘舟,忽河中游来一只大鼋,驮刘邦游过河去。刘邦找到樊哙,樊正愁狗肉无人问津,刘邦抓起狗肉就吃,经刘邦一吃,人们遂竞相购食。其后,刘邦常乘鼋过河食之,樊哙恼鼋,杀之与狗肉同煮,不料狗肉更香。这就是鼋汤煮狗肉的烹制技艺。

所以说,沛县狗肉是沾了刘邦、樊哙两位名人的光,因为两个人,名扬一座城,这就是沛县。正如诗人李白的“烟花三月下扬州”将扬州声名远扬,异曲同工之妙,三月的扬州每一个巷子都塞满了打卡的游客。这里科普下“烟花三月”,“三月”是指农历三月,此时扬州各种花卉都已开放,春意盎然,“烟花“指暮春浓艳的景色,因此叫烟花三月。

再科普下扬州名称的由来,最早见于《尚书·禹贡》“淮海惟扬州”。其由来是因“州界多水,水扬波”,遂以“扬”为州名。《尚书·禹贡》这本书大致成型于战国末年,书中将九州划分为冀、兖、徐、青、扬、荆、豫、雍、梁九个地方,这里面所指的“扬”正是古九州中的扬州。

说沛县狗肉咋提到扬州了,沛县狗肉名气虽大,但笔者还真的没吃过,距离沛县300多公里的扬州市宝应县我在那里吃过一次狗肉,印象深刻,至今记忆犹新,口有余香。笔者狗肉吃了N次,在宝应张桥村吃的那次狗肉最有记忆,好像是最有灵魂记忆的一次品尝狗肉。

言归正传。沛县狗肉从秦末汉初开始有名,但中国吃狗肉的历史比沛县狗肉早多了,最早有文字记载的见《周礼·天官冢宰》以及《周礼·天官·食医》,其中记载“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而《礼记》中记载的周代宫廷佳肴“八珍”中的“肝膋”,则完全就是以狗肝为原料的。可见周朝时已有吃狗肉的习惯和传统了,周朝之前有没有吃狗肉?大概率也有,只不过没有文字记载罢了。

对于狗肉,民间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的谚语,可见狗肉之诱惑。由于狗肉闻起来气味醇厚,芳香四溢,所以狗肉又叫香肉,人世间没有任何肉称为香肉的,唯有狗肉。这就是狗肉的待遇。

极端人士抵制吃狗肉时,你们是否想过中国吃狗肉的传统,是否想过吃狗肉违法不?我来告诉你,全世界没有国家立法禁止吃狗肉。吃狗肉不违法,吃狗肉和吃猪肉、牛肉、羊肉、驴肉、鸡肉没有区别,目前中国没有哪一条法律禁止吃狗肉,法无禁止即可为。

吃狗肉完全是个人的喜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家吃狗肉关你屁事。同时,己所欲,也勿施于人,吃狗肉的人也不应强迫不喜欢狗肉的人吃狗肉。

退一步来说,如果吃狗肉真的涉及“人性“,那我得问下爱狗人士了,牛为人类耕地了几千年,老黄牛、孺子牛,都是赞誉之词,牛的功劳不可谓不大,什么时候见你们抵制吃牛肉了?在吃肉的问题上,搞双标那是极其不道德的。

吃不吃狗肉也不要拿什么“普世价值“说事,中国不理这一套,中西方对狗的认知是有区别的,西方国家的一些人对狗有独特的感情,不信读者可以看看:

伴侣动物可见一斑,这才是名副其实的伴侣动物。中国人和西方人都很爱狗,一些西方人爱的是狗身子,而我们爱的是狗肉,爱狗肉是最纯真的爱,爱狗身子那涉及违法犯罪。

吃狗肉是爱狗的最集中体现,其体现了将狗的一生(身)价值最大化,这既是狗对人类的贡献,也是人类对狗最大的尊重。埋之而不食,那是暴殄天物,对狗的最大亵渎啊。#庄律说法#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