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和两位好友相聚,他们在商法的理论和实务方面,都让我敬重,也都在上市公司担任独董~
一位大哥说,独董,其实压力很大,尤其是康美药业案以后:
1.过去,独董大部分是心照不宣的走形式:社会知名人士当独董,是社会地位的一个注脚;对上市公司可能多个资源条线。投票上,都是好好先生。
但近些年,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承担责任的情形越来越多,愈发觉得“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比如上市公司收购,让独董签字,标的好不好,是不是实控人在掏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独董签字,条件是否公允。得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2.为什么独董偏爱财务、法律人士
正面的看,从上市公司角度,独董财务或法律精通,能够给上市公司提出有效建议。我自己邪恶的想,上市公司大概并不希望独董太懂,来什么文件签什么文件,是不是更开心?
就独董而言,懂法律真的很重要,除了对上市公司的决策事务有判断,更重要的是,明确对决策事项的态度:该反对必须反对,该弃权必须弃权~这是董事免责的要件之一。相反如果抹不开面子,随波逐流,事后说自己言不由衷,也无法免责。
财务就更加重要,比如董事还在审计委员会任职,对财务进行监督便是其主要职能。
3.最后,我说,啥时候我能去上市公司当独董?两位大哥诚恳地说,这事看缘分,需要彼此都很合适。在你段位不够的时候,如果有上市公司找到你,可能就是让你去顶雷。等你段位够的时候,就更要爱惜自己的羽毛,谨慎决策,对得起中小股民,对得起自己的专业度。
4.我读《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多年,听两位大哥一席话,才觉得“独董制度”刚刚入门
昨晚,我睡得很少,半梦半醒之间,做了一个梦:一位老者问我,安琪酵母让你去当独董,你去不去?
我说,它们能否更名为刘安琪酵母?
老者放声大笑,原来是闹钟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