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履职诠释绿色担当#【“这次试点的机会我们盼了10年了!”|“建设海上牧场 打造蓝色粮仓”特别报道】“过了禁渔期就没有蓝蛤了。”“知道是禁用渔具,但只有这种渔具能采收。”一边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一边是渔民的生计,在刑事打击外是否还有可以兼顾两者的解决之道?自2023年8月起,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7处共1693公顷确权海域被农业农村部列为试点地区,允许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拖曳泵吸耙刺”采收蓝蛤等增养殖贝类。今年是自2014年以来渔民们首次被允许使用“拖曳泵吸耙刺”采收蓝蛤。“这次试点的机会我们盼了10年了,一定遵守规定,合理捕捞!”渔民们纷纷表示。而这一切,还要从连云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案说起。详戳↓↓↓ http://t.cn/A6Hux9W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