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营企业家见母亲最后一面##律师说法#
公主岭市法院马庭长、孙法官,
公主岭市检察院奚烨检察官:
我不想在网上向你们喊话,但是线下无数次苦口婆心的沟通毫无效果,我的当事人的母亲实在等不及了。
陈晓东是否构成你们所说的“抽逃出资罪”,还存在极大的争议,我不在这里讨论实体问题。
公主岭市司法机关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办案民警是否因刑讯逼供和侮辱当事人人格需要追究责任、公诉人奚烨是否因为恐吓在押人员以及滥用职权需要追究责任,这些程序问题我们都可以先搁置。我已经代表当事人及家属,诚恳地向你们表达了辩方的立场:妥善解决争议,一揽子处理所有问题,我们可以坐下来谈。
早在两三个月前,我的当事人,长春市一位著名企业家的母亲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我几次向你们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提交了医院的病历资料。你们一直没有答复,说是正在请示研究。现在过去这么久了,如果不是等着让儿子回来见最后一面,尽点最后的孝心,家属早就对老太太放弃了治疗。
我们知道,维持老太太的生命,会给她造成极大的肉体痛苦,为了避免当事人情绪波动,也一直没有告诉他。为了避免当事人出来后发现母亲已经不在人世,从而精神崩溃,导致更为严重的不利后果,我们一直在努力和你们沟通协调。
奚烨检察官,你坚持认为,当事人不认罪,不交代资金去向,所以不能取保。然而,“认罪”是取保的法定条件吗?虽然“父母病危”不是取保的法定条件,但法律没有禁止这种情况下的人性化司法啊。
你一直逼迫当事人认罪,如果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充分,他认不认罪有什么关系?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资金去向,你用不同意取保的方式来逼迫他,又有什么用?
当事人不是穷凶极恶的歹徒,是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他的妈妈马上就要去世了,你都不同意他出来最后尽点孝心,见老人最后一面。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何以如此冷漠?取保不是案件最后的定性,主动权在司法机关手里,随时可以收监,为何要趁人之危,泯灭人性?
奚烨检察官,你应该知道,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尤其是这起争议极大的案件,当事人最后被判决无罪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当事人最后无罪释放,出来后发现母亲已经去世,因为你的不近人情,没让他见上最后一面,他会是怎样的心情?你这样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造成其极大精神痛苦的做法,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我的当事人性格刚烈,如果他因此仇恨社会、报复社会,你真的是罪不可赦!
即使他最终被认定为有罪,自有法律对他进行惩处,而这种无法告别母亲的巨大精神痛苦,也不应该是他应该承受的惩罚!
奚烨检察官,作为一名法律人,我劝你善良。法律和人性并非水火不容。你所坚持的,并非法律,而是人性的扭曲。你藐视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践踏人伦情感,同时也是对公主岭乃至长春市形象和营商环境的极大破坏。你不是一个称职的检察官,更不是一个合格的法律人!
马庭长,孙法官,最高法的张院长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已经表达了明确的态度。这也必然是国家的大政方针。请你们当机立断,马上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易胜华
20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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