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业学院[超话]#我的观点:不同意搬宿舍
理由:
1、当前的宿舍环境更适合我们的健康需求,对新宿舍陌生,也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2、旧宿舍位置学生们都已经习惯,也更利于学习和社交活动。
3、宿舍搬迁对学生造成了不便或经济负担等。
4、学校虽然有权利让我们更换宿舍,但是不是应该也尊同一下学生的意见,难道还要君主立宪那一套?不应该也要发扬民主吗?
5、我们已经交住宿费了,中途不能调整,不是新学期,不可以对宿舍调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果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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