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虽办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彩礼酌返】
#民商事典型案件钥匙码案例# #法律学习铁粉福利#
最高院2024年2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时,同时公布了4则典型案例。其中,办理结婚登记和未办理结婚登记各两则。本期先整理分享其中2则办理结婚登记的婚约彩礼纠纷。
无论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均非婚约彩礼返还与否的惟一区分指标,其关键在于是否有“夫妻之实”,要求办理结婚登记,且长期共同稳定生活。
所以,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未较为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彩礼仍需酌情返还。
前述最新彩礼司法解释第5条对应规定是: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 http://t.cn/A6QwTZGT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