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最帅的前法官
24-06-17 19:33

目前的司法现状是:法院库里的机构都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经常由不具备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人作为鉴定人签章。
​如此操作的问题是:按管理办法对检测报告形式的要求,是符合规定的。但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不是同一概念,如果出具报告的人只有检测工作从业资格,没有注册工程师资格,其对工程可靠性进行鉴定和对质量缺陷进行成因分析,其是否具有这种专业能力,不无疑问。就像医院超声科的医生只能对超声检查结果进行分析,不能对病人病情进行诊断一个道理,这是不同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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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