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那套卷帙浩繁的《热兰遮城日志》里记录过这么一则看起来像是发生在战锤世界里的战斗故事:
有一艘戎克船从金门来到澎湖,传消息来说,国姓爷的军队(于中国的年历〔永历十年〕十二月三十日〔即1657年2月12日〕)被派出〔厦门〕,要去征服宁德县要塞。他们去到那里以后,遇到鞑靼统帅的儿子,这人多年来对中国人打战都打胜战,他身高10呎,腰粗8个手掌宽,他有两个头盔,一个是银的,一个是铁的,也有两副胸甲,一副是铁的,一副是黄金的,他手下的军队,有两千人以上的骑士,和大队的步兵,分由七个队长带领,他们〔郑军〕遇到这些对手就立刻发动攻击,勇敢奋战,这个鞑靼统帅的儿子终于被国姓爷军队的统帅甘爷(Kamja,甘辉)斩下首级,他那颗头颅非两个人就抬不起来。
荷兰人当时常用的莱茵尺是31.3厘米,也就是说,按照这条中国帆船(戎克船)带来的传闻,清军有位身高3米13,腰围大约1米6、1米7的大头猛将被甘辉斩杀。
传闻里魔山般的人物自然是无稽之谈,但此战的确是有原型的。
那就是郑军和清军的永历十年十二月护国岭之战。
杨英《先王实录》里对此记载颇细(详见附图),而且认为斩杀“鞑靼统帅的儿子”阿格商的人也是陈蟒而非甘辉,特别是在描写郑军日后总结时颇为有趣。
集诸将议曰:"先年护国岭杀败阿格商,所拾衣甲, 全身披挂是铁,所以敢下马打死仗者,恃有此耳。其如我兵精勇何?今我亦欲用此披挂,剿杀丑虏, 诸将以为何如?"
戎政王秀奇进曰:“披挂全身穿带不下三十斤,虏有马驼载,穿带犹易,若至下马打死仗,战胜不能追赶,战败则难收退。今我兵欲以一人穿戴三十斤步行,雄壮者步伐不难,矮小者未见其便。”
藩曰:“须拣选雄壮强健者当之。”
甘辉进曰:“岳家军多自负带,我朝戚南塘令兵卒两脚股负沙操练,岂畏重耶?要在拣练得法耳。”
总而言之,清军下马死战时的重甲披挂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催生了日后的“铁人军”。既然给郑军印象都是如此,戎克船上的客商结合小说、话本大嘴渲染一下,说什么身高十尺,腰带八围,俩头盔一个银一个铁,俩铠甲,一副铁一副金,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倒是把荷兰人整了个一惊一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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