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四时,刘年新(深圳洪涛集团董事长)发出一封公开信。他在信中写道:
“我及我的家人亲属为公司多次提供财务资助5亿元左右,提供了超过10余亿元的*担保*。我为洪涛集团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股票质押及房产*抵押...... 为洪涛,我已濒临倾家荡产。”
今天傍晚,业界多位好友发来老刘家位于华侨城纯水岸别墅被法拍的截图,无不深表惋惜与唏嘘。
我的第一感受是,“企业家精神”诚可贵。作为改革开放之后众多的创业者之一,我经营和呵护自己的企业三十余年,我深深理解刘老板在信中说的:
“洪涛就像我自己的亲生孩子”—— 对此我感同身受。
但是,我想说的是,每一位企业家都应当时刻告诫自己:在“企业经营”与“家庭保障”之间,应该划出一条必要红线。在财务层面,企业与家庭之间不可混为一谈。除非你的企业还处在家庭作坊阶段。
现代社会一个伟大的发明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制度安排就是要让企业经营者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责任作一定的隔离和限定。然而,刘老板完全不顾其中的风险和可能的后果,举家扑上去。其次,从另一个层面上看,刘老板自己当时其实还是过于乐观,只看到机会,而完全无视潜在的风险一旦发生,后果是有多么可怕。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