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针对自然人境外股权转让涉及的收入、原值计算以及征管配套措施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能否直接适用67号公告来处理自然人境外股权转让中涉及的股权原值确认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值得争论的点。
遗憾的是,纳税人陈某放弃了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
一起“补缴税款1846.37万元及滞纳金税务处理决定”对自然人境外股权转让的启示 http://t.cn/A6Q4Sdl0
发布于 福建
在缺乏针对自然人境外股权转让涉及的收入、原值计算以及征管配套措施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能否直接适用67号公告来处理自然人境外股权转让中涉及的股权原值确认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值得争论的点。
遗憾的是,纳税人陈某放弃了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
一起“补缴税款1846.37万元及滞纳金税务处理决定”对自然人境外股权转让的启示 http://t.cn/A6Q4Sd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