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卷风最开始养他,还像养动物。因为很少接触小孩,所以信一站他面前,他像看陌生物种,但不想自己不被这物种看好和选择,所以弯了腰摸信一毛茸茸头发,因此被对面的蓝森笑。
郑重接过信一,完成某种交割,被交割的对象对眼前光景一无所知,睁一双大眼睛,眼巴巴盯他衣襟,半晌才敢攥他手指,神情略显紧张。
留下过印象的小孩,一个是襁褓里的洛军,短暂看过十几秒,没来得及问名字,只知道婴儿的皮肤皱巴巴,并不知晓温度。另两个就是狄秋一对儿女,会蹦跳会笑,活力十足,可惜转眼就将年岁定格。
至于眼前的这个物种,只好暂且拿他当小动物。没有养人的经验,养动物总还是懂——认真投喂食物,细致照料睡眠。好在这物种比动物懂事,会讲话也好交流,只是有些顽皮,喜欢趁他不注意偷偷玩他火机。
龙卷风在一周后晨起被窸窸窣窣声音吵醒时才真正习惯自己拥有了一个孩子,完全属于自己的孩子。这个孩子仍然是动物,只是牙齿不尖锐,嘴唇也幼嫩,只有一双清灵眼睛,和真正动物无异。
龙卷风给他检查牙床,很健康,换掉的牙齿长出来一半,牙根稳当牢固。一种奇异的感觉同那牙根一样,一点点往龙卷风心里扎。
喂这动物吃饭,它扎深一点,引他玩耍,又深一点,等他长高,能用开刃的蝴蝶刀利落斩人喉咙,它终于牢牢扎稳。
也许因为眼前这小动物曾经柔软,皮肤骨骼看起来不堪一击,只好找他讨食,靠他养育,所以那念头有了起源。
自己非得更强大,好给他建城堡。
给他建城堡,不是推他走远自己来建,也不要其他人来为他建好。他绝不能走远,而是要和自己共建,用那双动物似的眼睛追随,永远偎靠自己肩膀。毕竟这肩膀足够牢靠,能背他走很远。
这动物十七岁时染流感,高热导致肺炎,呼吸时有风箱似颤音,龙卷风带他到医院,输很多进口药物,又冲粉又用容器量几毫升不明颜色药水,医生说一句最好两小时喂进一次,龙卷风就两夜不睡盯床头钟表。半夜,听他念自己要痛死,龙卷风沉默着摸他额头,用温水翻来覆去把他擦过很多遍。
第三天这动物醒来时恍若新生,尽管脸还苍白,也有力气竭力举报纸给在床头睡着的龙卷风遮阳光。龙卷风自此相信,这动物也绝不愿自己走远,只要招手抬眼,他都懂得要衔来垒城堡需要的哪一小块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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