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红书刷到玫瑰的剧照,从“可不是黄亦玫吗,我又不改名”到“已经很久没人叫过我的名字了”,大学时觉得二十九岁好老,父亲和她说多好的年纪,进可攻退可守。
评论区有人贴出八月长安的话,“我23岁的时候希望自己永远是23岁,24岁的时候,又觉得,24岁也很好。那个读者问:29岁也很好吧?当然。”
十七岁时我对这个数字有执念,觉得这就是最好的年纪了,我想要一直十七岁。可是到了二十岁,虽然不及当时的执念,我依然觉得这个年纪很好。我曾经渴望长大,后来过了十五岁,我又开始害怕老去。我无法避免地增长年岁,害怕在自己脸上看到痕迹,时不时想起高中生物老师说的年轻人代谢快二十岁后喝水都会胖。但是经历是真的,目光所及是真的,所有我看过的听过的触碰过的东西,都构成了现在的我。
小时候的我对着镜子说现在是丑小鸭没关系,我只是还没长开,总有一天我会长大的,那个时候的我一定光彩照人。长大后我翻看相册,恨不得回到过去,安抚当时焦虑的自己亦或是羡慕当时年幼的自己,可能两者皆有。
我爱青涩的自己,也恨年少不懂年少好。可转念一想,若是当时就已开始珍惜、不舍,我如何度过成长时光,如何对未来有所期盼?也许今日并不如过去许愿那般美好光鲜,曾经的憧憬向往却不曾作假。
所有年岁皆有可取之处,荒废蹉跎又何尝不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待到花开花落时,或许才是懂得珍惜的时机,此时的珍重,必然比儿时父母教导的深刻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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