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发布
24-06-19 14:17 微博认证: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官方微博

【一中院发布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日前,天津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近年来依法审理的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从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以来,天津一中院依法审结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9件,其中污染环境1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35件,非法狩猎31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6件,非法占用农用地2件,盗伐林木5件、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2件,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4件,非法采矿1件,涉案被告人20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23人,判处拘役59人,21人被单处罚金,134人被适用缓刑。http://t.cn/A6QGigy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