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发出5.2万红包后悔了能要回吗#?【#男子泡吧给陌生女转账5.2万#】据上海浦东法院6月19日消息,2021年5月,吴先生和田女士在一家酒吧初识当晚两人相谈甚欢,期间开始互发红包,金额十倍增加。田女士率先发了0.52元,吴先生回了5.2元,就这样有来有往,红包一路飙升,直到吴先生转账5.2万元,田女士收下后,终止了这场红包“游戏”。后双方各自回家,第二天吴先生酒醒十分懊悔,希望田女士能够返还钱款,遭到拒绝后起诉到法院。吴先生认为,转账并非出于自愿,而是酒后意识不清状态下的行为。田女士辩称,转账行为是吴先生自愿为之,属于赠与行为不应返还。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先生和田女士并非恋爱关系,也不是普通朋友,双方在酒吧初次相识,不具备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通过赠与高额金钱来表达情感和祝福的条件,故涉案转账不属于赠与。法院同时认为,转账行为发生于酒桌之上,且以十倍增加,具有玩笑、吹牛的特征,田女士对此也应明知,故该转账行为属于戏谑行为。法院判定田女士返还5.2万元。 http://t.cn/A6Qql52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