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纯属一起刑事案件。案发后原告向公安机关报案七年无果,无奈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只因犯罪嫌疑人(大雁塔街道办主任)等人,一二审法院将刑事案件变更为行政赔偿案,对犯罪分子规避追责。受害人陈玉梅无奈自想追回自己的损失两辆车。两级法院判决错的离谱。法院充当保护伞,让受害人再次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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