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4-06-2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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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志刚受贿案,一审开庭】2024年6月20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受贿一案。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志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特许经销商资格、项目招标承揽、业务合作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98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姜志刚的刑事责任。姜志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http://t.cn/A6Q502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