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哥评论# 怎么追究迫害岛内统派的法官,检察官与其他执法人员?其实很简单,首先认定迫害统派之范围为起诉与判决之“反渗透法”,“国安法”等内乱外患法,或割据政权生存相关的法律。 并且,我们还可以就在统派活动里骚扰,“告密给当局”等与割据政权同流合污为虎作伥者。 然后,我们可以依据其起诉书或判决书内容,或是在其他事证起诉后,嫌疑犯一直未到案说明,就给予追溯期长于20年,并发起全球追缉令。 而后,只要被我们起诉的嫌疑犯退休后,来大陆厚脸皮参加两岸交流或各种情况,就立刻逮捕开庭。 至于,嫌疑犯愿意戴罪立功,具体供出幕后指使人,基本上给予相关减刑或撤诉。 @国台办发布 @中国政府网 @雷希颖
#5部门发布意见严惩台独分裂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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