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医院院长程英升被查#
同济被查,仁济还会远吗?这不是梗,而是真实的预言。
在仁济坚持的“创收至上”方略导引下,以区别治疗为抓手:高创收的项目紧上,不创收的项目不上。
抗菌药物作为高创收“现金牛”,俨然成为医院领导眼中业绩的“催化剂”,为此他们不惜铤而走险,亲自下场与国家条例背道而驰,违法授权,给没有相应处方权的医生"批发"开抗菌药物的“通行证"。患者不仅被坑钱,还被耽误病情,受到精神和财务的两面夹击,有多少患者死于抗菌药物滥用!
魔都的“关键少数”还有上海仁济医院原院长李卫平、现院长夏强、仁济东院急诊科科主任朱长清
根据卫生部84号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上海仁济东院急诊科科主任朱长清为了经济利益和急诊科创收最大化,竟然打着“为了加强仁济东院急诊内科处方权管理和保证医疗质量”的旗号,完全置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的生命健康于不顾,根本不把按技术职称和培训考核结果授予医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卫生部规定当回事,更是把医疗法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视为一纸空文,毫无底线的违规给急诊科42位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升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图二)
上海仁济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权违规授权使急诊科几十位本来不应具有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也具有处方权,为抗菌药物的违规使用大开方便之门,也必然导致医保基金被严重违规使用。(图三至图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