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4-06-25 13:10 微博认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覆车之戒#云南大理弥渡县,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文笔路与弥川大道交口时,在左转弯过程中驶入大货车视线盲区内,被起步的大货车撞倒,所幸大货车及时发现情况刹车,电动车上二人未受伤。经交警调查认定,袁某驾驶非机动车在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交警提示:骑车出行要与大货车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要争道抢行,更不要从右侧超车,谨防发生危险。 http://t.cn/A6QiNf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