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质百合2013
24-06-25 18:47

维权记事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中院;(1995)邵中民终字第196号简称二审。
我今年四月中旬去了省高院,接待我的法官对我的案情了然于心。他说我的案件确实是错案,不过他还说:中院派法官去我家强抢我儿子 那是“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又称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 ,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行为。
二审的“强制执行”是二审判决书内容的具体实施。二审法官主观恶意的虚构一份“指鹿为马”的判决书,剥夺我对五岁儿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然后就动用国家的力量来“强制执行”。
二审“强制执行”的内容是:法官替前继父去亲妈家强抢儿子。亲妈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履行把亲生儿子赠送给前继父的“法定”义务,所以中院才劳师动众的派人过来强抢。
中院二审法官真是法力无边,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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