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留学沾染大麻归国后走私毒品被判刑#】近年来,少数海外留学、务工人员在境外留学工作期间受当地亚文化影响,对吸食大麻的危害性产生误识,为寻求刺激沾染大麻甚至成瘾,回国后毒瘾难戒,相互抱团形成“大麻圈”并实施相关毒品犯罪。
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以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10件典型案例。其中陈某豪走私毒品案是一起境外留学期间沾染毒品成瘾,归国后走私大麻电子烟入境供自己吸食的典型案例。
被告人陈某豪,男,1993年5月30日出生,个体工商户。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某豪在国外留学期间沾染大麻电子烟,回国后仍购买大麻电子烟吸食满足瘾癖,2021年9月因吸食大麻被罚款人民币五百元;2024年1月因吸食大麻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3年9月,陈某豪通过某社交软件与境外卖家商议,由对方将12支大麻电子烟藏匿在一个装有蛋白粉的罐子通过国际物流寄递走私入境,其通过支付软件向卖家支付毒资。
同年12月12日,上述国际邮件到达江西省南昌市后,陈某豪为逃避海关监管,在向海关补充申报时伪报邮件内物品为蛋白粉保健品。2024年1月3日,陈某豪签收该国际邮件后被公安人员抓获,经鉴定,查获的12支电子烟中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本案经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豪违反毒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邮寄毒品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陈某豪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陈某豪以走私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毒品犯罪绝不姑息#(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记者:周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