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税警联动倒查30年成为话题,大家也在讨论我国向来从严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的问题,这里分享一则朋友亲身经历的故事。
他早年曾经投资一个企业A,它的上游供应商B在提供产品和服务之后说当年小微纳税人的开票额度已满,能否让C公司帮忙开张发票做账,本着常年合作相互信任的关系就同意了。
几年之后税务说C公司的发票有问题,认定A公司偷税漏税需要补缴。A公司觉得这不是做假账,是真实发生的采购,于是联合B公司去税务说明情况,看看能否重开发票做个补全,税务一副“不听不听我不听”的态度,坚决要求按照C公司所开发票面额25%(企业所得税率)补交。
本来生意利润就很微薄,这次“补缴”却又金额不小,钱是交了,但是这样一搞就把这家存续超过十年的小企业搞死了。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