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入二审,不再使用“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6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此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该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沈春耀介绍,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中关于“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主观色彩较强,各有各的理解,其含义在立法上不易界定、在执法中不易把握,担心执法中会损害公众的正当权益和正常生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执法需要,此次审议的修订草案不再使用此表述。
据介绍,违规养犬、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修订草案增加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治安管理处罚规定。http://t.cn/A6QXuwQ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