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上海司法局网站上申请行政复议,真是太方便了[嘻嘻]
复议通道→http://t.cn/A69ggaYq
被申请人: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复议机关:黄浦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请求:请求确认被申请人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
事实和理由:
本人微博有480万粉丝,账号名称为“陶侃疫苗”。
2024年6月25日,网名“喜欢狐狸的程序员”的网友在公众号“帮毛孩子找到回家的路”上发布文章,题目为《上海缉凶,SB陶侃你的死期到了》,文中使用了我的微博截图,截图中有我的正面照片,并在文中声称本人为贱人,并会在不同的朝代被不同方式赐死。
6月23日,该网友还在该公众号发布《玉林十万民众自发排队赶赴黄泉路,场面壮观》的文章,以各地人民来电为名义,辱骂玉林人民,诅咒他们去死。
两篇文章目前的阅读量分别为542人和4901人,打赏人数分别为9人和94人。
本人与该网友无交集,该网友的文章侮辱本人,搞地域攻击,伤害玉林人民的感情,获取大量关注和打赏,涉嫌寻衅滋事,为此本人于6月26日到黄浦区小东门派出所报案。
小东门派出所出具了接报回执,同时出具了不予立案告知书,认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本人不同意该告知书的决定,认为该网友公然辱骂/诅咒本人和玉林人民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二款“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特申请复议。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