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足球协会 24-06-30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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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霜计划”评选方案(试行)】为了鼓励基层的青训教练员和运动员,依照“霜计划”行动方案初衷,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省足球协会将继续在2024年湖北省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中(见附件1)进行“霜计划“评选,每项赛事各评选出1名“霜之星”、1名“霜之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评条件

(一)“霜之星”
1.热爱祖国、热爱足球、热爱集体、追求梦想;
2.文化学习优良、踏实勤奋、有明确的学习目标;
3.在全省青少年比赛中表现突出,无赛风赛纪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的运动员。

(二)“霜之师”
1.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工作踏实;
2.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湖北省足球协会组织的教练员培训班,并持有相关资质的足球教练员;
3.曾向我省输送过优秀足球后备人才的足球教练员;
4.在全省青少年比赛中,无赛风赛纪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的足球教练员。

二、评选阶段

(一)“霜之星”
设大众评审团(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团,总分100分,各占比50%。
大众评审团(网络投票)总分50分,候选运动员将根据获得选票占总选票的比例,获得相应的分数。
专家评审团总分50分,候选运动员将根据获得个人平均分占总平均分的比例,获得相应的分数。
若出现2人及以上候选人平分情况,大众评审团(网络投票)的票多者获得。

1.推荐名单
每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和主裁判等3人,共同商议推荐每场比赛最佳球员1名。

2.大众评审
1)关注“湖北省足球协会”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中“赛事”,选择“霜之星”评选栏目,点击所参加的赛事,进行每轮投票。
2)每个微信账号每轮只能参加1次投票,且为单项选票。
3)投票时间根据每项赛事竞赛时间而定。
开始时间:比赛结束当日 24:00
截止时间:比赛结束次日 15:00

3.专家评审
1)由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省足球协会、赛事组委会共同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负责评分监督。
组 长:夏 清
副组长:张 伟、栾兴飞、王 涛
成 员:马光林、陈 林、李思源、蔡毅
2)评分人员(共5人):陈林、比赛监督(2人)、裁判监督(2人)
3)比赛结束次日早上10:00前,评分人员给候选运动员评分,满分100分,评分为整数分,例如:100分、90分、80分……

4.参评结果
1)通过大众评审投票、专家评审评分,评选出每轮比赛最佳球员1名。
2)综合得分最高的每场比赛最佳球员,将被评为每轮比赛最佳球员,按照名次获得以下相应分值。
第一名 5分
第二名 4分
第三名 3分
第四名 2分
第五名及以后 1分
3)每场比赛最佳球员入围参加“霜之星”评选,最终获得相应分值最高者将被评为2024年度“霜之星”。
4)若该名运动员在赛事期间出现赛风赛纪等违规违纪现象,将视为自动弃权,由该项赛事“霜之星”评选第二名递补,依此类推。

(二)“霜之师”
1.在全省青少年足球赛事中,所执教球队展现出良好精神面貌的教练员,入围参加“霜之师”评选。
2.由专家评审小组对教练员进行评定,评选出1名“霜之师”。

三、结果公布
1.2024年度“霜之星”、“霜之师”获得者将于比赛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2024年度“霜之星”、“霜之师”获得者将于评选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湖北省“霜计划”资助运动员、教练员登记表,将于年底统一给予奖励。
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湖北省足球协会所有。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