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入沅江。
本案当事人是一名监狱警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基于案件事实及证据,我们接手后始终作的无罪辩护。
在上一侦查阶段,我们通过积极辩护,成功将当事人从看守所释放出来,重获自由。
案件刚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我和孙胤韬律师马不停蹄从四川赶来沅江市检察院,从承办人到检察长,充分沟通无罪意见。
我们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的《辩护意见》并附上2份最高院刑事审判参考案例+2份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希望能够为当事人依法争取到法定不起诉的决定。
#刑走日记##无罪辩护# #自由刑动# http://t.cn/R2WxRj7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