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妈那边也能写一本书,她是二女儿,六姐弟,前面五个都是姐姐,第六个是弟弟,看这配置就很适合写吧!
她是建议我写老三,就叫《我的三姨》巨惨一人,第一任老公在儿子百日宴上,去塘里捞鱼,死了,她跟着跳进去,没死成。
第二个老公,在她怀孕的时候,想要挣多些钱,就在村里挨家挨户收猪,用一节火车拖出去卖,结果遇到骗子,收不回钱,也不敢回村里,消失了。她的孩子还差一个月就能生了,可是养不起,就去打胎,遇到医院停电,受了大罪才打掉。
这个老公消失了好几年,她觉得等不回来了,就登报声明离婚。没多久,村子征地,这个老公被他的兄弟姐妹给找了回来,一大家子人全部一夜暴富,欠的卖猪钱也还上了,但是因为她已经跟他离婚,所以一毛钱关系都没了。
时光流转,她又找了第三个老公,是个废物,躺家里不动弹,让她伺候着。
我同意可以写,因为“够惨”,但是我一直是寄养在爷爷奶奶那边,所以对老刘家的事情更熟悉,写起来顺,一直不写,是因为我写出来,绝对每个人都是“坏人”,他们是真心觉得自己可好了,没干过坏事儿怎么能算坏人呢,但是这个“坏”不是那种坏,只是“人性”而已,我不想他们跟我提意见,就一直没写。
以前写微博,都要打电话来质问我:“怎么把我们写这么坏?”
写小说,就得写坏、写惨、写人性,才有东西看,写大家都是好人,大家相处融洽,大家都好幸福,有什么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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