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高铁沿线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苏州出台“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
据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7月8日发文显示,该局近日印发《苏州市深化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高铁沿线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和租车保障,公务接待安排在机关食堂的,原则上提供同餐次职工餐菜品等。
《措施》明确:党政机关原则上不得新增租用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已经租用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使用单位结合实际明确逐步退出的办法。
易地交流干部、挂职干部有满足相应居住条件周转房的,不得安排等在宾馆、招待所等处居住(含6个月过渡期),已安排周转房的,或通过市场租赁方式周转的,要在一周内腾退其他住处。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未达到10年和行驶里程未达到10万公里原则上不予更新,更新购置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达到100%,高铁沿线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和租车保障。
公务接待安排在机关食堂的,原则上要提供同餐次职工餐菜品,常态化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工作。(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艾塔)http://t.cn/A6Q1TY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