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因为报j回执里有一句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评论区大肆嘲讽[生病],真的很讽刺。
就今天“路人”心心念念的诽谤罪可不就是必须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还是属于情节犯。公然诽谤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那么到底是属于可以由司法机关立案公诉的影响程度还是刑事自诉的程度还是仅仅民事诉讼,先报j请司法机关予以程度判断(自诉取证困难时还需要司法机关帮助取证),坤采取的都是一个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再正当不过的手段。
现在民事诉讼先开庭速度来讲也是意料之中的了。因为刑事自诉需要原告自行举证,证据收集需要的时间长,立案门槛也非常高,严重程度判定比较模糊,加之法律对公众人物的容忍要求,立案和审理战线都远长于民事诉讼,两者也并不矛盾,一步一步来吧,希望最终能把这些人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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