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硕放国际机场集团 @深圳航空
我是2024年7月12日乘坐深圳航空ZH9159航班,从首都机场T3飞往苏南硕放T2,然后再乘坐ZH677从苏南硕放T1飞往大阪关西T1机场的旅客。
然而在无锡机场重新托运行李时(同一航空公司,同天还不能进行行李直运?),发现托运的6瓶酒有3瓶完全损坏,1瓶有裂缝(酒液已渗出),行李箱内的衣物也被弄湿。我在北京出发前已经在托运行李上标注了易碎品标识。
苏南硕放机场行李相关负责人告知,酒类不在赔偿范围,只能最多赔偿清洗费200元。此外,重新包装竟然还需花费145元。总共55元的赔偿就要覆盖我4瓶汾酒和衣物清洗费吗?
由于航班延误,我急着登机回日本,只能暂时接受这些条件,但我希望机场和航空公司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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