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转弯不让直行,一个路口未减速慢行,撞了】#覆车之戒##一盔一带# 2024年07月02日早上07时许,罗某驾驶川M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资阳市雁江区希望大道与蓝光学府路口左转时,因未让正常直行而来的陈某驾驶的川M号牌小型轿车先行,而陈某也因行至路口未仔细观察、减速慢行两车随即相撞,事故造成罗某受伤、两车受损。
@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直属一大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摩托车驾驶人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车驾驶人陈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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