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程序辩护理念走进华侨大学法学院
今年6月24日和7月1日,两次走进厦门大学法学院,为他们分享刑法实体案例课,我试图让学生从质疑证据,到质疑事实。并且,让学生分成控辩二组,对我给予的事实和证据,提出或支持或反对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就不知道这样的课,学生是否听进去了,是否感兴趣。
7月15日早上,应华侨大学法学院吴情树教授的邀请,在华侨大学与京师(泉州)律所创办的刑辩特训营分享程序辩护,我想,借助最近几个热点法律问题,解读下程序辩护的重要性,程序辩护方法。
刑事诉讼法被称为小宪法,但实践中,往往不被重视,原来只是在控辩双方发生争执,最近却发展成为审辩冲突。这一切,都是轻程序重实体的观念所导致。
强调程序辩护的,往往被指责为表演式辩护,反倒是违反程序的司法人员却被宽容。要求司法人员严格依法的,被指责是表演给家属看,这是跟法治社会相违背的。
但是,毕竟是在法学院里授课,所以还要斟酌用词。
程序辩护主要针对的是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合法,是否客观真实,是否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实体辩护更多的是法律的适用问题。
程序辩护还包括诉讼权利的保护,但诉讼权利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十分不被重视。
这堂课该怎么讲,确实费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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