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迷路的情 24-07-15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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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男朋友退婚了。原因是男朋友的爸妈在珠海全款给他买了一套差不多900多万的婚房,我立马提出,只要在婚房加上我的名字,我可以不要彩礼,不要三金,也不要车子,我们还愿意承担装修的所有费用,我认为这是我最大的诚意。

我叫李诗晴,今年26岁,是一名小学老师。我和男朋友张思远是大学同学,恋爱已经快五年了。思远是个性格温和、细心体贴的人,我们在大学时通过共同兴趣认识,感情一直非常好。今年年初,他的父母决定在珠海给我们买一套婚房,这让我们双方都非常高兴。

思远带我去看过那套房子,位于珠海市中心,靠近海边,风景很好。那天阳光明媚,我们站在阳台上,看着远处波光粼粼的海面,我心里充满了幸福的憧憬。然而,当我提出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时,事情发生了变化。

回家的路上,我和思远谈论起这件事,“思远,我觉得我们既然要结婚,这房子加上我的名字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思远有些犹豫:“诗晴,这毕竟是我爸妈出的钱,全款买的房子,他们可能不会同意。”

“可你也知道,我为了这段婚姻已经放弃了很多。我不要求彩礼、不要求三金,也不要车子。我们甚至可以承担装修的费用。我只是希望有一个保障。”我坚定地说。

那天晚上,思远去和他的父母商量。几天后,结果传来,他们的态度非常坚决,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思远回来后,脸色沉重,我们坐在餐桌前,他低声说道:“诗晴,我爸妈的意思是这房子是给我个人的,不方便加上你的名字。”

听到这些话,我心里有些失望,但还是努力保持冷静,“思远,你觉得呢?你觉得我是为了钱才和你在一起的吗?”

他急忙摇头:“不是的,诗晴,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但这件事确实让我感到很为难。”

我点了点头,沉默了几分钟后,下定决心道:“思远,如果连这一点你都不能为我们争取,那我觉得我们现在还不适合结婚。我们的感情经不起这样的考验。”

最后,我们和平分手了。我搬出了我们曾经共同租住的小公寓,回到了自己的家。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无数个不眠之夜,反复思考自己是否做得对。我做错吗?#分手##情感#

发布于 上海